关于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开放基金课题验收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2-17浏览次数:920

各项目负责人:

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2020年度到期应结项开放基金课题验收结项评审工作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现将验收结项材料报送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项范围

2017-2018年获批立项,2020年度到期应结项,或已申请延期一年的开放基金课题(见附件5)。

二、验收结项要求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要求的,经学院审核同意可以申请结项:

1.须严格按照《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实施协议书》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研究。

2.项目的各项成果中均应标注“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项目成果均要有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未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原则上予以撤项,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延期结项,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且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延期后还不能按时完成的,将予以终止。

4.凡被撤销的项目,追回已拨付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参与此类项目的申报。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填写并报送《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验收结项申请表》(附件1)。

2.填写并报送《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验收结项经费决算表》(附件2)。

3.如有项目组成员变更、延期等申请的,请填写《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变更申请表》(附件3),变更表请于20201214日前提交至科研与学术交流处。

4.请各项目负责人将附件1、附件2、项目支撑材料(阶段性成果、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调查问卷、标注本项目资助的发表的论文、专利等)、附件3合在一起装订成册(左侧装订)。

5.材料均要求A4纸单面打印,一式2份于20201218日下午17时前交至科研与学术交流处(帷运楼406),逾期恕不受理。

四、注意事项

1.研究报告格式参照《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规范》撰写(附件4)。

2.标注本项目资助的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装订顺序见“验收结项材料目录”(附件1)。

附件:1.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验收结项申请表

2.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验收结项经费决算表

3.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变更申请表

4.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报告格式规范

5.2020年度到期应结项开放基金课题一览表

 

       科研与学术交流处

2020129